时 间:
搜 索:
个人简历
主管工作
重要讲话
重要活动
图片集锦
网友评论
网站地图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010)65121919
传真:(010)87519093
当前位置
:
主页
>
重要活动
> 正文
11月22日,房爱卿部长助理出席全国商务行政执法暨生猪屠宰管理工作会议并作总结讲话
2008-11-24 11:06 文章来源:
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子站
文章类型:
原创
内容分类:
新闻
2008年11月22日上午,房爱卿部长助理出席全国商务行政执法暨生猪屠宰管理工作会议并作总结讲话。房助理强调,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贯彻落实《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加强生猪屠宰管理,稳步推动商务行政执法,切实履行好商务部门对肉品安全的责任。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
查看用户评论
评
】 【
推荐给朋友
】 【
大
中
小
】 【
打印
】
11月18日,房爱卿部长助理出席首届亚太批发市场大会暨第二届国际农产品对接会开幕式并致辞
2008-11-19 13:05
房爱卿部长助理在“首届亚太批发市场大会暨第二届国际农产品对接会”开幕式上的致辞
2008-11-19 09:42
11月8日,房爱卿部长助理会见美国芝加哥交易所集团执行董事罗伯特·雷先生
2008-11-09 16:49
11月8日,房爱卿部长助理出席国际农产品流通发展研讨会
2008-11-09 16:47
11月8日,房爱卿部长助理会见美国芝加哥交易所集团执行董事罗伯特·雷先生(1)
2008-11-09 14:19
11月8日,房爱卿部长助理会见美国芝加哥交易所集团执行董事罗伯特·雷先生(2)
2008-11-09 14:19
11月8日,房爱卿部长助理会见美国芝加哥交易所集团执行董事罗伯特·雷先生(3)
2008-11-09 14:18
11月8日,房爱卿部长助理出席国际农产品流通发展研讨会(1)
2008-11-09 14:13
11月8日,房爱卿部长助理出席国际农产品流通发展研讨会(2)
2008-11-09 14:08
9月24日,房爱卿部长助理在烟台会见国际葡萄及葡萄酒组织主席比德·海斯
2008-09-25 09:02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
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10164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65599340
邮箱:
商务部邮箱